2014年10月,习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,“让广大党员、干部受警醒、明底线、知敬畏,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、在行为上明确界限,真正敬法畏纪、遵规守矩”。
2019年7月,习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:“要抓好纪律教育、政德教育、家风教育,深化以案为鉴、以案促改,引导党员、干部正确处理自律和他律、信任和监督、职权和特权、原则和感情的关系,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。要加强对党员、干部全方位的管理监督,特别是要加强对权力、资金、资源集中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。”
二是反面警示,用身边人身边事以案明纪、以案说法,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、行有警示。警示教育,“警”的是现象和问题,“示”的是党性和品行,震慑的是不收敛、不收手、不知止的人,教育的是全体党员干部,彰显的是我们党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决心。
注重警示教育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。早在中央苏区时期,针对当时党内存在的贪污公款、滥用职权等问题,我们党就注重通过开办培训班、举行公审大会、新闻宣传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。比如,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机关报《红色中华》开设“黑板”“警钟”“反贪污浪费”等栏目,及时对一些贪污腐化现象及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。1932年6月2日,《红色中华》刊登了对谢步升进行公审的判决书,列举了谢步升的10条罪行,谢步升因贪污腐化被判处死刑,震撼了整个苏区。
延安时期,我们党坚决清除了黄克功、肖玉璧等腐化堕落分子。黄克功案发后,写信给请求从轻处罚,在给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的回信中说,“如为赦免,便无以教育党,无以教育红军,无以教育革命者,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”。最终,黄克功经公审后被押赴刑场枪决,对边区党员干部起到极大警示作用。
新中国成立后,我们党开展“三反”“五反”运动,有力地惩治了部分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,整顿了党的队伍、纯洁了党的组织,尤其是查处新中国反腐第一案:刘青山、张子善案,起到了极大警示作用。明确指出,“正因为他们两人地位高,功劳大,影响大,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。只有处决他们,才可能挽救二十个、二百个、两千个、两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”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高度重视警示教育。2020年1月,习在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指出,“深入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,以案示警、以案明纪,促进党员、干部知敬畏、守底线月,习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指出:“要加强警示教育,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,引导学员举一反三、引以为戒。”
党纪得以执行既要靠制度刚性约束,还要靠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守。辽沈战役期间,锦州地区的苹果树上果实累累,行军路过的战士虽饥渴难耐,却没有一个人去摘苹果,因为这是人民的苹果。强调:“我们的纪律就建筑在这个自觉性上边。这是我们党的领导和教育的结果。”指出,“我们过去革命,就是靠纪律,而且是自觉的纪律”。
习强调,“不能在月黑风高无人见的自欺欺人中乱了心智,不能在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花言巧语中迷了方向,不能在富贵险中求的侥幸心理中铤而走险,不能在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中恣意妄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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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国伟:传承伟大抗战精神 凝聚伟大复兴力量——学习习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